公告公示

长安大学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6  阅读次数: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长安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成立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若干复试考核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349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 270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300
085406控制工程 355
086100交通运输 270

三、复试形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

四、复试流程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材料;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6.报考专项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

7.学生证(应届生)

8.曾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信息变更证明。

(二)复试考核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100分)和综合面试(120分)。

报到时间:2026年3月30日9:00-12:00、14:00-15:00

报到地点:长安大学渭水校区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楼2楼216室

专业课笔试时间:2026年3月30日,具体时间和安排见群内通知

综合面试时间:2026年3月31日,具体时间和安排见群内通知

五、录取

(一)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普通考生:总成绩(ZCJ)=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

(二)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复试合格考生以学科(专业)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分别按初试总分、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8月25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六、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七、考生复试须知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加入“电控学院2026年考研复试通知群”QQ群(群号:947885790),请于3月27日18:00前进群,申请加群格式:“姓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进群后考生第一时间将群内昵称改为:“报考专业+姓名+手机号”。具体的复试安排将在群内发布,请积极关注群内发布的相关通知。

(二)考生要认真阅读学校和本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等通知,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三)学院在复试前严格审查考生资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身份证、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原则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信息进行审核。未通过信息审核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四)按随机选定考生面试小组及顺序、随机确定考核专家组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三随机”原则进行面试。每个面试考核小组由5位及以上老师组成,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学院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五)复试试题、提问、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和考务工作人员名单等信息依法按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考生应该严格保密。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网络直播等;复试过程中及复试结束后,严禁考生将复试试题、提问、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和考务工作人员名单等信息保存,以及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泄漏或进行传播。违规者视为考试作弊,一经查实,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六)复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有正当理由合理怀疑考生违纪或作弊,但尚无足够证据认定为考试违纪或作弊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复试监督小组现场监督,学院可对该考生进行重新复试,并按重新复试的得分计算考生成绩。考生拒绝参加重新复试的,按主动弃考处理。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名单如有变动,应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一)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网站(https://ec.chd.edu.cn)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chd.edu.cn/)查询。

(二)申诉: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学院提起申诉。

(三)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62630037

电子邮箱:dkxyjw@chd.edu.cn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尚苑路长安大学北校区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十、其他

(一)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在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二)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本细则由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


长安大学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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